按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认定小组评审、学校认定工作小组复审、广东教育厅统一划线认定,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二)如下: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二)详见附件名单。
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联系人: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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