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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期(总第1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04        阅读量:

各党支部:

2023年第一期(总第1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拟于于4月下旬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1)在发展工作开展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202251日前推优)

2)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研究生在其它高校取得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经审核可予认可。)

3)目前学业成绩无科目不及格;

4)无违规违纪记录;

5)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志愿服务活动或科技创新活动,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必须是已列入本支部2022-2023学年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拟发展的对象;

7)个人自愿,培训班无极特殊情况不允许中途退出。

党支部务必审查候选人入党申请书、团员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材料

三、培训安排

1.学校党校集中培训

初定4月下旬至5月上旬。拟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学时为2天。教学具体安排、学员操作指引开班前一周通知。

2.学院分党校培训

1)教学组织管理。学院分党校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进,协助学校党校、校区承办单位开展课堂教学管理。

2)分组交流讨论。各分党校要组织学员,从培训课程和学员思想实际出发,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至少开展1次交流分享或主题(分组)讨论,学时为半天。

3)学员自学、撰写学习心得。各分党校要引导学员进行自主研修,并围绕“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再思考”、“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准备好了吗”等主题,撰写一篇不少于1200字的学习体会。学时为半天。

本期培训班所有工作须在5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四、考核要求

1.学院分党校根据学员考勤、学习期间综合表现和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三部分各占30%、30%、40%的比例。考核不合格或有其它违纪行为者,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2.学院分党校及时组织党员教师对学员的学习心得进行评阅评分,确定最终考核成绩。学员学习心得由分党校存档,学员入党后可作为思想汇报归入党员档案。

3.学院分党校于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向学校党校办公室报送成绩登记表,并根据考核合格名单申领结业证书

五、工作流程

1.各党支部根据上述标准严格把关,根据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2.各党支部拟定推荐名单后务必安排党员深入相应团支部,由团支书组织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考察推荐人员群众基础情况,并做好记录,要求参与测评人数不少于团支部团员人数的80%得票超过参会人数的50%算通过,得票结果将作为重要的选拔参考依据(附件3)《广东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由团支部认真手工填写后交给党支部,党支部收齐交到514办公室,后续将作为发展党员的材料之一

3.各党支部在团支部的协助下确定拟推荐名单,交至年级辅导员处,严格审核、充分讨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4.各年级填写《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2022-2023学年度第学期拟发展对象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41015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gduttumudj@163.com。

如有疑问可联系年级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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