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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聘任副院长秘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1        阅读量:

院属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重新聘任副院长秘书5人,其中科研秘书2人,教学秘书1人,实验室秘书1人,研究生秘书1人,协助学院领导开展学院各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有强烈的事业心,有志于为学院发展作贡献;

3.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

4.作风正派,甘于奉献,责任心强,有担当、能干事。

二、基本资格

1.院内在编教职工,具有博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调进人员或新接收人员参考原单位表现);

3.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三、选拔聘任方式与程序

1.2021年3月9日前,学院公布任职的基本条件、资格及有关要求;

2.2021年3月17日前,各系所中心向学院提名建议人选,符合聘任资格的教职工也可进行个人自荐,竞聘人员把报名表(见附件1)打印签名后,交学院办公室刘南洲老师处;

3.2021年3月18日前,学院办公室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2021年3月25日前,学院对竞聘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工作需要和考察结果,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聘任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下文正式聘用。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关于重新聘任副院长秘书的通知.docx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1年3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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