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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关于开展新增校外硕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15        阅读量:

各院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兼任硕士生导师(以下简称“校外硕导”)队伍建设,推进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24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开展新增2020年校外硕导工作。现将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基本条件
   1.了解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恪守学术道德,治学态度严谨,学术造诣较高,愿意为我校研究生教育做出贡献;
   2.其本人和所在单位应与我校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紧密联系;
   3.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为中层及以上技术管理干部;
   4.熟悉所指导的学科领域,具备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
   注:新增校外硕导具有2020年招生资格,原则上只能担任第二导师,我校引进的非全职(兼职)人才,以及国家级、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导师可申请担任第一导师(配备校内导师担任第二导师方可招生)。

二、学院申请和说明
   1、11月26日前,初次申请者聘期到期续聘者(聘期为三年,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新增校外硕导申请表》(附件1)和《广东工业大学校外硕导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和单位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式1份)提交至各学科点。

2、11月26日前,聘期内的校外兼职教师,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校外硕导汇总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至各学科点。  

3、11月28日12:00前,各学科点负责人汇总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给学院龚星老师处(xing_g@gdut.edu.cn),纸质版请交至学院刘广静老师处。

4、其他事宜可参考学校有关通知。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43866

5、学院现有在库校外兼职导师及聘期可参见附件3。

6、各学科点负责人:结构,朱江老师;道桥,姜海波老师;岩土,杨雪强老师;市政,王志红老师;暖通,刘丽孺老师;测绘,王华老师;工管,冯为民老师。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新增校外硕导申请表

2.广东工业大学校外硕导汇总表

3.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校外导师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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