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特聘副教授(科研类)暂行管理办法》,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学院特聘副教授(科研类)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符合学校“青年百人”(有条件)A层次引进条件(年龄条件除外)或 符合学校“青年百人”B层次引进条件者。
二、日程安排
1、2017年2月14日前,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2、2017年2月16日前,学院办公室对聘任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2017年2月24日前,学院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聘任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则正式聘用并签订聘任合同。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特聘副教授(科研类)报名表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