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本学期已临近期末,各门课程考试相继结束,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理论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广工大教字〔2007〕15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请各教学单位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后7天内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广工大规字〔2016〕3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本学期起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补考时间为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保证补考工作顺利进行,请任课教师严格按时提交课程成绩。未按时提交成绩的,将按《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广工大教字〔2007〕94号)认定相应的教学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