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勤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
单 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各部门,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纪委也专门发出通知,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学校党委要求,各单位、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党委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2017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严格贯彻执行通知精神,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