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人事处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37号)和省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组织我校教师参加省师培中心举办的2015年第二期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范围
1、今年进入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教师。
2、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1994年1月1日)以后进入高校工作且尚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
3、持有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的培训。但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
二、培训内容与考核
培训内容主要有四门课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实行全省统考,2015年第二期统考时间为12月5日;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将在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要求
培训时间:10月24、25、31日,11月1、7、8、14、15、21、22、28日。考试时间地点届时详见课程表。
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
有关教学安排、培训的详细时间地点、培训学员的班别及课程安排,请学员于培训前一周查阅省师资培训中心网站“培训通知”、“公告”等栏目(网址:http://gdsz.scnu.edu.cn),并下载对应的课程表及管理规定。新教师岗前培训意义重大,教学管理严格,一般不予请假。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请各学员一定遵守管理规定,按时按点参加培训,以保证培训教学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四、报名及填表说明:
1、各单位务请于9月14日前将《报名表》打印稿和电子版报送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20,邮箱:610155430@qq.com)。学员5人以上的单位请指定一位负责人协助做好管理工作,并在报名表中以*号标示出来。切勿过期,以免延误工作。
2、填表说明(请按“填表说明”填写报名表):
报名表“培训课程情况”一栏的填写,请按照要求选择以下代码:
A代表全修4门课程(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B代表免修高等教育学(修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C代表免修高等教育心理学(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D代表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修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五、联系方式:
1、广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地址: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办公楼510室,联系电话:85211060、85213353,联系人:王老师。
2、本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系电话:39322790,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