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首页 -- 学院公告 -- 教师通知 -- 正文

(转发)关于申报2016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16        阅读量:

单 位: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老师: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我校2016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申报时间将于2015年8月11日上午9:00开始,9月4日17:00结束。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2016年省基金项目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ov.cn/)网上申报,申请人需按照“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和“省基金项目申报书“经费申请表(经费预算)”科目填写指引”(附件1与附件2)进行申报。

(二)申报截止日后科技厅于10个工作日内对网上申报书进行集中一次性网上形式审查,申报书网上形式审查合格的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网上形式审查不通过的申报书状态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将说明原因并予退回,不予重新修改提交。(形式审查常见主要问题参考附件3

(三)申请人下载打印网上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的申报书,报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二份(A4纸)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9月25日16:30前交到学校科技处。

(四)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将对纸质申报材料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网上状态为“科技厅已受理纸质材料”,方可进入评审。纸质材料与申报情况及要求不符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五)限制规定申请人申请和主持在研省级财政支持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3项。在符合上述情况下,对申报和承担省基金要求:作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省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并且: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与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

(六)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由各学院统一报送书面承诺(注:表格见附件5,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完成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我校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各学院对博士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七)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我校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附件6)。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网上以附件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八)所有项目类别的签章页都需要签章完整后上传到网上附件中(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没有上传,印、章、签名不全或扫描件为黑白,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九)项目实行匿名双盲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须按有关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

二、申报要求

2016年度省基金项目设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团队项目。

1.研究团队是团结协作、勇于创新、优势互补的优秀科学家群体,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申请人(协调人)是团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团队的研究工作。

2. 申报要求:

(1)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即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2)协调人具有主持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经历(该项目的合同书或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协调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已获得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不得再次担任研究团队协调人。

本年度研究团队项目拟资助15项左右,资助强度为200万元和300万元/项,其中管理类为200万元/项,暂不资助数理学科。研究期限5年。

二)重点项目。

1.申报内容应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具有广东优势和特色的科技问题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可望取得新进展或突破的项目(注: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合同书或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2)申请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金项目的经历(注: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合同书或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岗(即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本年度重点项目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3年。

)自由申请项目。

鼓励自由探索,特别是鼓励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岗(即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有在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并未批复结题,2015年刚获得国家基金立项的不计)不得申报。

本年度自由申请项目拟资助60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另设“广东基础研究规划战略与管理制度研究”专题,针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NSFC-广东联合基金的项目管理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开展战略规划与制度改革研究。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或30万元/项,本年度拟资助5项左右。申报条件为:

1.项目申报单位须有牵头主持广东科技发展规划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及开展基础研究条件。

2.申请人应熟悉广东基础研究发展情况,具有在广东省内从事省级及以上部门科技规划发展战略研究的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申报代码与学科为“G030705项目制度与知识产权”(注:“G030705项目制度与知识产权”为“广东基础研究规划战略与管理制度研究”专题专用申报代码与学科)。

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人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以博士学位证书登记时间为准,2013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方可申报,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3)申请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2015年刚获得国家基金立项的不计)。

(4)申请人为副高及以下职称。

本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拟资助50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五)杰出青年项目。

资助未满3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青年人才,申请人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得到两名省内不同单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注:两位省内不同单位正高专家推荐函(附件4)、博士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国家“973”计划”首席、“教育部高层次人才”、“珠江学者”与国家“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负责人;

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5.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或者领军人才。

本年度杰出青年项目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

(六)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1.围绕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省重大科技专项,结合广东优势学科队伍,开展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培育。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

(3)项目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前沿的科学问题,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支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研究单位。

重点资助方向: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3D打印、干细胞与组织工程、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LED、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

本年度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拟资助为2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

、限项要求

各类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各学院请做好动员、协调工作。具体要求为:

(一)研究团队:每个单位限报4项(2015年及以前从未获得该类项目的单位限报3项),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单位增加2项,具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增加1项,985院校增加1项。我校可申请5项。

(二)重点项目:不超过本单位近3年中任一年度获省基金重点项目数最大值的3倍(近3年未获得该类项目的单位限报2项),每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增加1项。我校可报10项.

(三)自由申请项目:按本单位近3年中某一年度资助自由申请项目数最大值的2.8倍计算取整数及项目申报意向报名情况综合增减;每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另增加1项。各二级单位具体限报名额随后会在省科技厅阳光政务业务管理系统分配,请单位自行登录查看。

(四)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每单位申报3项的基础上,加上本单位获取过去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及国家973计划首席项目数最大值。每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增加1项。我校可申报10项。

(五)杰出青年项目与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不限项。

(六)省级重点实验室配给的申报指标由该实验室支配。

(七)各学院于8月30日前上报本学院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培育项目的申报情况到学校(附件7),学校将视申报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校内评审。校内评审时间初定为9月1日。

四、时间安排

校内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8月11日- 8月30日17:00;

校内形式审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8月31日,由学院统一报送,提交学院申报清单1份(附件7),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申报书1式1份;不接受个人报送。

校内形式审查时间:2015年 9月1日-9月4日,期间请申请人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及时留意QQ群动态;

定稿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等待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即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打印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齐全(学校盖章无须盖,只须盖合作单位盖)后于 2015年9月25日16:30前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行政楼417科技处。

五、其他事项

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认真填写申报表,对不符合申报规定,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未按要求填写、报送等,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核实发现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补助资金的,将列入黑名单管理。

申报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17室

联系方式:

广工基金交流qq群:368609097

丁妍:39322712、13427575989

陈辉 科长:39322712、13430361339

附件包

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实验2号楼

传真:020-39322511

办公室电话:020-39322527

邮箱:Email:tmjtxy@gdut.edu.cn

版权所有:广东工业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粤ICP备05008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