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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08        阅读量:

院属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定于2015年6月2日下午举行学院党委会换届选举大会。根据《中共广东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广工大党字【2015 】9号)文件要求,结合目前学院党组织设置及运作的实际,现就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党委会换届选举的方式我院党员总数超过500人,党委会换届选举采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方式进行。其中,学生党员选出代表参加。

二、成立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三、党员代表的构成与产生

(一)教职工党员代表的产生:教职工党员全部作为代表参加党员代表。

(二)学生党员代表的产生:各学生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正式党员数的20%选举出代表参加党员代表大会。

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书记填写附件1:《中共广东工业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四、学院第二届党委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我院党委会委员设置为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其他委员7人。按差额20%推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候选人需充分考虑到学科代表性、干部教师比例、职称比例、男女比例等因素。委员候选人原则上应能任满一届(四年)。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充分酝酿,在全院有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中提出11名候选人预备人选,党支部书记填写附件2:《中共广东工业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五、党支部材料提交时间

附件1、附件2请于2015年5月13日中午12:00前提交,打印纸质版党支部书记签名后交到实验二号楼504王梦老师处,电子版发至49324100@qq.com。

六、选举工作的准备

学院党委讨论确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连同有关准备工作方案于5月14日上报给学校党委,经批准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

中共广东工业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

附件1:中共广东工业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附件2:中共广东工业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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