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为迎接专业评估,需将近年来的实验报告移交归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移交实验报告的范围
自2009年9月至2015年2月之间与我院所有专业相关的实验报告。包括纸质报告、电子文档报告。
2、移交地点
(1)在学院原“建筑与土木工程CAD实验室”所做的实验,其报告移交至原实验班级所属专业的本院实验室;
(2)其它实验报告,移交至原进行实验的实验室。
3、移交方式
按原实验班级,打捆移交。移交时,请当场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4、移交截止日期
2015年4月25日。
5、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如下: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