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学院(部):
现有经各学院(部)鉴别申报,学校同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报废仪器设备一批,根据学校仪器设备残值处理相关规定,先进行校内调拨公示(仪器设备清单见附件)。各学院(部)如有需要,可前往查看,并将所需仪器设备清单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校内调拨手续。报废仪器设备调拨公示时间为2014年04月09日至2014年04月15日,公示时间过后,余下的报废仪器设备将按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杨老师 39322381—851
附件:1、报废仪器设备清单
2、广东工业大学报废仪器设备调拨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