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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4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09        阅读量:

单 位:人事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函[2013]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3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不少于8名,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1名。

二、推荐条件

(一)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条件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1. 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 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骨干教师。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优先推荐。

3. 一般应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4. 师德表现优秀或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突破第2条、第3条有关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要求。

(二)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条件: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0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5岁。

三、推荐程序

1.采取个人申请、学院(部、中心)、学校择优推荐的方式申报。申请人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需求、教师的表现、业绩等择优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

2.4月15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等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我处师资科(电子版请发至电子邮箱:szk@gdut.edu.cn)。

3.有关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

四、有关说明

由于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名额有限,申请但没有通过的人员自动转为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具体名单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为扩大接收范围,提高录取率,申请者尽量选择外省高校,并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推荐为教育部的国内访问学者人选也填写此表)。

联系人:魏惠芳 联系电话:39322790

附件:

1.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3.2014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项目工作指南

人事处

20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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