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人事处
各单位: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暂行办法(教学类)》和《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暂行办法(科研类)》规定,现启动“培英育才计划”首批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及第二批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培养对象中期考核
首批培养对象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培养对象期中总结简表》(附件2)一式二份及相关支撑材料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在认真审阅培养对象的材料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暂行办法》规定的期中考核评估标准,在《期中总结简表》中给出考核结果,并于5月6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同时发至szk@gdut.edu.cn,业绩成果截止至2014年4月30日。
二、第二批培养对象申报工作
1、申报类型:教学类、科研类。
2、申报层次:第一层次、第二层次。
3、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 培养对象申报表》)后,院(部)对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将申报人的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4、申报材料
①《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培养对象申报表》(一式六份)(附件3)
②申报书附件材料一式2份,材料包括:①封面、附件目录(含页码);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③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④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⑤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⑥奖励证书复印件;⑦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5、申报人年龄的计算及所有业绩成果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各学院于4月15日前报送我处师资科。
联系人:魏惠芳 联系电话:020-39322790
电子邮箱:szk@gdut.edu.cn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暂行办法(教学类)》和《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暂行办法(科研类)
2. 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培养对象期中总结简表(教学类、科研类)
3. 广东工业大学“培英育才计划”培养对象申报表(教学类、科研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