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人事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4]78号)精神,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一)选派对象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人员,项目分为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两类。
(二)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以及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或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具有学成回国为广东教育事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未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
(三)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研究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果。
(四)申请访问学者的,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5岁以下,有3年以上在推荐学校工作经历。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的,年龄50岁以下,还需符合《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五)所有申请人均需自行联系国外导师和留学院校,并提交外方邀请函
(六)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标准。
(七)身心健康。
三、资助标准
项目经费由广东省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资助,具体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及选拔办法
(一)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网上报名。申请人请于4月6-16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申请人须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三)申请者按照材料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不装订)。
(四)各单位请于4月18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含《广东工业大学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五)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林荣湘(人事处) 联系电话:39322790
曹 锋(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电话:39322760
附件:
1.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2.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3.关于准备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人 事 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