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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转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08        阅读量:

单 位:计划生育办公室

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家庭成员应对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的能力,根据穗计生协【2009】11号文《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综合保险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我校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投保工作。

一、投保原则:

1.以自愿参保为原则,保险费由参保家庭缴纳。

2.保障性质:风险保障型产品,不具备还本性。

3.参保教职工请仔细浏览本次通知附件中所含的投保指南了解保障内容及保险条款。

二、保险缴费:300元/份(含全家人)

三、参保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

2.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3.以家庭方式参保,不限户籍。

四、参保资料领取方式:

投保单可在1月9号后至由各部门计生联络员到各校区计生办领取,发放有需要购买的教职工。

五、提交资料:1.投保单;2.四大银行活期账户复印件。

六、提交时间:

(一)以年度为投保单位,每年度投保一次。

(二)2014年度提交投保时间表:

大学城校园1月14日上班时间;

龙洞校区1月15日上午9:00至11:30;

东风路校区1月16日上午9:00至11:30。

由保险公司在各校区计生办坐点收取。

提醒:教职工提交申请时请确保提交缴费账户内存有超过所需缴纳保险费的存款余额,以备保险公司划账。

七、保险咨询:

本次工作开展,计生办仅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关于参保咨询问题,请拨打保险公司办公电话咨询:38910906

保险公司项目经理:张烜 先生 13711559463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参保指南

2:家庭综合保险条款

3:家庭综合保险投保单填写样本

4:家庭保险知识问答

发布单位: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8 9: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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