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各单位:
在2014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来临之际,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
学校强调: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2、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或各种提货券。3、严禁滥发钱物,搞铺张浪费,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4、严禁超标准接待和用公款吃喝等消费,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学校党委要求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坚决抵制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和“四风”现象,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校风,共度祥和健康佳节。
发布单位: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26 9: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