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智能建造实验班”2025年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报名、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招生小组选拔,现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名向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教务办反映。不署真实姓名、不提供联系方式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日
联系地址:大学城校区实验二号楼513
联系人及电话:何老师,020-39322510
附件:智能建造实验班2025年招生拟录取公示名单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