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初审、学校认定工作小组复审、广东教育厅统一划线认定,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详见附件名单。
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受理部门: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实验二号楼507和514)
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516/020-39325375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