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教务处
各位任课教师、各教学班级:
为严格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教学环境,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现重申若干课堂教学纪律要求,希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一、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必须对课堂内的上课秩序、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负责。
1.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从严治教,严谨治学,不得在课堂教学及其他教学活动中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发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言论。
2.教师上课时要衣冠整洁,仪表端正,站姿授课。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上课期间不得拨打、接听电话;非因辅助教学需要,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避免因通讯工具干扰正常教学进程;严格遵守调停课申请要求,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
3.加强课堂组织管理,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对学生进行考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严重影响课堂教学者,教师有权要求其离开教室,并按旷课处理。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依照课堂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故迟到者必须向教师报告,获准后方可入座;因事因病无法上课者应按章办理请假手续。
2.学生应尊重教师,服从教师管理,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不得穿拖鞋、背心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出入教室。
3.学生应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4.除上课教学需要外,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如早餐、饮料桶、食品袋等)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未经讲课教师同意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
优良的教风学风是保证教学工作规范的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希望广大师生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自我做起,从日常做起,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本学期,学校将继续执行“常规教学检查和专项教学检查相结合”的教学检查制度,对课堂教学秩序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纪师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所在部门进行通报。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