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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建设之星”优秀毕业生暨中山环宇“锚牌”奖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13        阅读量:

为鼓励我院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认真学习、积极向上、勇于创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表扬先进,促进成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特设立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建设之星”优秀毕业生暨中山环宇“锚牌”奖学金。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现就有关评审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自觉遵守《广东工业大学学生手册》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2. 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在科技学术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专业性作品获校级以上奖励;
  3.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有两年以上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且在大学四年中没有挂科现象;
  4. 专业思想牢固,专业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
  5. 热心学生工作,工作积极,业绩突出,在学生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等到同学们的普遍肯定;
  6. 曾多次获得校内外各方面的奖励;
  7. 有其它突出表现者。
  三、申请和评审方法:
  1. 由各毕业班在本班推荐1-2名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作为候选人参加学院评选;
  2. 候选人需提交“建设之星”优秀毕业生暨中山环宇“锚牌”奖学金申请表和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对“中山环宇实业有限公司”的认识、本人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所获得的成绩、申请理由及自己的人生理想等,不少于1000字),后面附上本人所获奖项的复印件;
  3. 由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各候选人资料、同学反映情况评出表现突出的十二名优秀毕业生,授予“建设之星” 优秀毕业生称号及“锚牌”奖学金奖金2000元(税前)
  4. 学院将初评人选的材料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将上报学校。
  四、评选时间:
  1.512 - 516日为各班酝酿推荐阶段;
  2.517日前各班将候选人详细资料上交学院,过期未交作弃权处理;
  3.518 - 21日学院根据各候选人情况评出表现最突出的十二名优秀毕生;
  4.522 - 524日为资料公示阶段。
  五、注意事项:
  1.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相应辅导员老师;
  2.评选的过程务必保持公开、公平、公正;

  3.请严格按照时间表推进工作。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1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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