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文件》中,指标体系包括7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括号内为二级指标)、67个观察点:
(1)学生发展(学生来源、成才环境、学生指导、过程跟踪);
(2)专业目标(专业定位、培养目标、知识要求、能力要求、素质要求);
(3)教学过程(教学计划、课程实施、实践环节、毕业设计);
(4)师资队伍(教师结构、教师发展、管理队伍);
(5)教学资源(教学经费、教学设施、信息资源);
(6)教学管理(管理制度、教学档案、过程控制);
(7)质量评价(内部评价、社会评价、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