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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01        阅读量:

单 位: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各有关学院: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广工大学位字[2015]7号)以及学校各项工作,拟在2016年对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自我评估(具体见附件),要求学院按照学位点自我评估工作要求做好评估材料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我评估工作内容

(一)学院准备评估材料

根据本学位点的办学定位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从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资源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真实、准确考察学位授权点的目标达成度,认真撰写《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二)校内专家评审

根据学位点类型学校组织若干组校内专家进行初评,重点考察学位点目标定位、特色归纳、材料完整性等,提出整改意见。

(三)校外专家评审

根据学院推荐,聘请校外专家5-7名进行现场会议评估,评估专家通过听取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和改进建议。

(四)确定评审结果

学位办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提出自评学位授权点的改进或调整意见,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二、自我评估工作时间安排

(一)2016年1月15日-4月30日

学位授权点开展调研、自查和自评工作,提交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书。

(二)2016年5月1日-6月30日

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学院根据校内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材料。

(三)2016年7月1日-11月15日

聘请校外专家进行学位授权点评估,包括前期评估资料送达、专家实地考察等。

(四)2016年11月16日-12月15日

各学院学位授权点针对专家意见进一步整改,完善自评材料。

(五)2016年12月15日-12月30日

研究生院学位办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各学位授权点自评估结果及整改方案。

附件:2016年参加自我评估的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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